與我們聯絡
一、活動期間: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起至兌換完畢為止。 二、活動辦法: (一)兌換規則: 1.憑當日出境相關資料,可免費兌換「桃園捷運」單程免費搭乘券一張。 2.接受紙本及電子形式之出境證明(機票、搭乘憑證及其他相關憑證),須由本人兌換,每人每次僅限兌換一張。 3.本活動所贈之免費搭乘券為限量兌換,如遇兌換完畢,敬請見諒。 (二)兌換地點: A12機場第一航廈站、A13機場第二航廈站內詢問處(付費區側)。 *僅限站內兌換,出站後即喪失資格。 (三)使用規則: 1.憑券可免費於「桃園捷運」全線不限區間搭乘一次。 2.進出站時請至詢問處並向站務人員出示票券。 3.出站時須回收搭乘券。 4.110年12月31日前須使用完畢,逾期失效。 5.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內容與最終解釋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