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捷運 關於桃捷

公司沿革

動土儀式 開工典禮 營運許可 核准營運暨試營運計畫記者會 通車典禮 合照
  • 92年10月28日交通部函示指定高鐵局為本計畫之工程建設機構
  • 93年03月09日中央核定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建設計畫
  • 95年06月26日行政院長蘇貞昌為機場捷運工程主持動土典禮
  • 98年09月01日交通部指定桃園市為地方主管機關
  • 99年07月06日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
  • 105年11月20日機場捷運系統通過大眾捷運法系統穩定性測試99%門檻
  • 105年12月02日機場捷運系統取得第三方專業認證機構香港里卡多(Ricardo)證明書認證系統安全無虞
  • 105年12月04日完成初勘作業
  • 105年12月30日完成履勘作業
  • 106年01月25日桃園捷運公司取得交通部 核發的機場捷運營運許可
  • 106年02月02日機場捷運試營運
  • 106年03月02日機場捷運正式通車營運(A1台北車站至A21環北站)
  • 112年07月31日機場捷運A22老街溪站正式通車營運

本公司自民國98年7月13日開始籌備,桃園市政府依交通部於民國98年9月1日發函指定擔任「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」之地方主管機關。為利捷運推動及沿線縣市合作關係建立,桃園市政府邀集路線行經之臺北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召開公司籌備會議,決議三市政府共同出資,於民國99年7月6日奉經濟部核准設立「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」,為負責桃園機場捷運線管理維護之營運機構。

營運準備期間本公司積極參與興建單位之各項工程測試、逐步進駐及接管沿線各車站、進行設備操作及相關訓練、熟悉各車站之配置,依實際需求辦理演練及優化各項營運規章文件,亦進場協助廠商辦理各項設備改善及保養工作。機場捷運系統終於民國105年10月完成營運前運轉測試、11月達到7天系統穩定性測試標準、12月獲國際專業驗證公司安全性認證、完成初履勘作業及相關營運前應改善措施,並於民國106年1月25日交通部頒發機場捷運營運許可予地方營運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,由桃園市政府宣佈民國106年2月2日試營運、民國106年3月2日正式營運,機場捷運進入營運通車階段。後續又於民國112年7月31日機場捷運延伸服務至A22老街溪站。

臺灣桃園國際機場係國家的大門,機場捷運為國家門戶延伸。提供機場出入旅客安全、便利、舒適、高水準的捷運服務,不僅為先進國家的重要表徵,沿線串聯多樣的城鄉景觀與地貌,及車站建築與旅程都將帶給旅客對空間不同的記憶感受。配合沿線既有都市發展,帶動周遭地方繁榮,促進城鄉均衡發展,達到改善環境及振興經濟的多重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