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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,應依旅客須知第31條第2項規定裝於每件長度不得超過165公分,長、寬、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之寵物箱、寵物車、小籠或小容器內(寵物推車則不受尺寸限制),且包裝完固,無排泄物、液體漏出之虞,動物之頭、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,每1位購票旅客以攜帶1件為限。但警察人員攜帶之警犬,視覺、聽覺、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、導聾犬、肢體輔助犬陪同或導盲犬、導聾犬、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、導聾、肢體輔助犬幼犬,不在此限。 為避免您的鳥寶於不熟悉的環境下產生緊迫情形,建議使用透氣布料覆蓋於籠外以降低外界干擾,並確保鳥籠門扇關妥無鬆脫之虞。
經行政院農委會長期監測,未發現寵物鳥感染禽流感之案例,請旅客安心搭乘。
依行政院農委會說明, 寵物鳥係指一般寵物鳥店所販售供玩賞之小型鳥種,常見寵物鳥有八哥、鸚鵡、金絲雀、文鳥、綠繡眼、鴿子、斑鳩等; 經濟動物之鳥禽類,如雞、鴨、鵝、火雞、鵪鶉及鴕鳥等,國內仍有禽流感散發案例,為保護旅客安全,仍暫時維持不開放搭乘。